更新时间:2022.11.29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产,存在着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离婚的时候,通常判决房产归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但是
婚前财产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因此,想要让购买的房子被定性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实现的。因此,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同时房产只登记
离婚之后一方产生了债务,关键是要对于债务的用途和去向进行证明。如果是用于了家庭的共同开支,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判断共同债务一般需要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的,但是这个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了婚前的存款,婚前的房产,婚前投入婚后的收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但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一方婚前买房的话,婚后并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这套房
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对方产生了债务,那么这个债务是属于离婚之后才产生的,与另外一方是没有关系的,另外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是如果对方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是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用于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之后,房屋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对半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原则上是有约定的,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那么要考虑客观情况,
独生子女离婚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也要遵守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分割方法。换句话说,就算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也不影响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在具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
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的。如果房屋本身没有贷款的话,那么只需要提交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工本费,贴花费等费用。如果房屋是有贷款的,那
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则这一方继承的遗产归其自己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