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若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一个人成为犯罪嫌疑人,从被警方传唤,到最终法院审判定罪收监执行前,这个时间段内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理论上,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关押157个月,折合13年零1个月。现实中能在看守所关押这么久还没结案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需要延长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嫌疑人的逮捕书一般是检察院收到申请书的七日以内决定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我国目前的的法律规定,逮捕的期限通常是两个月,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延长。人民检察院,可以办理直接受理或者侦查案件,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侦查或者羁押的期限不能够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已经超过期限后,还是不能终结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期限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