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累犯刑拘了有谅解书也是不能取保的,累犯不能取保候审。符合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机关发现需要执行拘留或者逮捕的情况,是有权将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刑事拘留或者决定逮捕的。
取保候审期间又被行政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变更强制措施,逮捕关押。如果不严重,行政拘留完毕,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触犯治安处罚法的,可以先行拘留,不会重新收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
被人殴打造成轻微伤以下伤害的,打人者构成治安违法,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凶手实施行政拘留。被人殴打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凶手实施刑事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取保候审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
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没有最终被定罪处罚前,无法确定取保候审是否留有案底。如果取保候审后仍然被判处刑罚,则会留有案底;取保候审后因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后被释放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不会影响后续法院审判,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
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