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防止一房多卖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购房者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此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法院的处理原则如下: 1、两份合同未履行的,应当坚持先签订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买受人已
在“一房多租”的情况中往往各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因为租赁的房屋只有一个,最终也只能有一份合同得到履行。故在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应尽可能的审慎,核查相关情况:核查出租人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权,即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产权人或是否经产权人委托出租房
如如房屋已租赁拍卖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拍卖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2、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购房者发现一房二卖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的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当事人的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调解后没有解决问题的,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或者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
房主一方多卖的处理如下:一房多卖涉嫌违约和侵权,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如果进行变更登记后,则归属于被登记人;其次,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看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人得到房屋产权;最后,就根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卖给两名购房人,就同一套房屋和两名购房人分别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一物二卖,并没有因一物二卖而当然否定合同效力,只要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即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这两份
房东卖房违约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原告和被告签订合同,会约定承租人被告不能完整地履行合同,则需要赔偿三个月的房租、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扣除履约金以及支付免租期一个月的房租。履行一年之后,被告向原告送达解约通知书,原告签收。合同生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处理办法:若该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的,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追回房产,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若该房产为出卖方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提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