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交通事故鉴定不能做第三次,一般只能做两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
交通事故交警指定第三方鉴不定需要双方同意。因为交警指定的第三方机构都是有资格鉴定的评估机构。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公平性和真实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具备资格的检验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
鉴定机构没有级别高低之分的,如果两个鉴定结果不一致,具体采纳哪个鉴定结论要由法院经审核后确定。 不排除有第三次鉴定。 为避免这个情况,你可以直接依照第一次鉴定结论起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方在案件审理过程
多久失效没有做规定,但有鉴定时效。法院对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之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
多久失效没有规定,但有鉴定时效。法院对交通事故进行二次鉴定有期限,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
交通事故伤情能第二次鉴定。交通事故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出现鉴定人员或者机构不具有资质、故意作虚假鉴定等情形的,可以进行二次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可知,检验报告、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申请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一般不会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事故鉴定规则如下: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由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法院提供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名单供诉讼双方选择。在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鉴定机构后,法院会发送委托函给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和申请人联系,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