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二手房买卖手续如下: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核查。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手续的处理为: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
不能公开买卖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房产证是拥有房子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需注意审查是否为公房出售、审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审查房屋是否已出租、审查房屋质量、审查相关费用的单据、审查合同是否正规、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 1、买卖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卖方具有房屋处分权,买方具有支付房款的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 4、其他生效条件。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买受人和出卖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情形;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能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能退。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均需要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在此基础上退还双倍定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法定情形: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一方因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集资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7
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