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事故医药费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
交通事故中老人如果有收入的则误工费可以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与普通人的计算标准一样,具体如下: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误工费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赔偿误工费及营养费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受害人存在实际的误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误工费; 2、医疗机构建议营养费的,可以请求赔偿必要营养费。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误工期限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治疗记录中所记载的时间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当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的标准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 2、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