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判处拘役后,满足如下情形之一就能保外就医:行为人存在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
保外就医的流程有: 1、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病残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六、各种急、慢性肾
判处拘役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
行为人被判刑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可以。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
可以。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
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且监狱没有适合的治疗修养的场所的,可申请保外就医,这也是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申请保外就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保外就医算刑期。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情形,是指因罪犯有严重疾病,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