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我国法律已经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拆,规定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强拆。如果房屋被强拆的,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
1、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是不适用调解的,强拆的行政诉讼应该由法院及时进行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
如果房子被政府非法拆除,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对赔偿范围问题作出规定。房屋拆迁后,不可能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因此,强制拆迁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应按直接损失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依照现行理论观点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被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房屋
房子不过户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强拆被追责的对象主要有: 1、当事人因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承当赔偿责任;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等采取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