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期限。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此时担保期限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未约定担保期间的为六个月。担保期间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要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六个月内债权人未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
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因担保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一般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