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患严重疾病、妇女在孕期、哺乳期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必须要有保证人或者交纳保障金。
取保候审能无罪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经过继续调查取证,发现没有较充足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因而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结束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但是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取保候审担保人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 (四)在本市租赁公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分别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