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合伙企业债务首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也没有财产权。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
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因为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法律对其债务责任的承担要求明显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内部按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视公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情形的除外。
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
有限公司的债务股东的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若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应由股东就起有限出资额为限额,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以及其他一切民事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