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要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遗嘱要想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
即使有遗嘱在法定情形下也会有部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情形有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可采用的法定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口头遗嘱不是必须录音。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口头遗嘱无需录音。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
遗嘱需要具备下列条件才有效: 1、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遗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其他条件。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遗嘱继承忽略继承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
通过遗嘱继承的可以忽略法定的继承人,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是遗嘱继承人的,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遗嘱继承是可以忽略继承人的。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了遗嘱,且遗嘱中明确约定了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