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如果没领结婚证,则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
签了离婚协议没有领取离婚证,在法律上并没有离婚,依然属于夫妻关系;离婚协议通常在离婚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个必要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内容是经过双方协商双方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分担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约定。
未领证结婚,因为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补办问题。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事实婚姻想补办结婚证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进行补办,符合结婚规定的,予
订立离婚协议后没领证件的,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局发给离婚证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无效,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法律上不算是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带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 1、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自愿分手的意思表示 2、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的处理意见 3、关于同居期间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意见。 4、其他分手协议需要约定的内容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未领结婚证,不需要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未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在中国领取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合法夫妻自愿离婚时才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未领结婚证的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方法是一样的。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判决: 一、如果孩子还不满两周岁的,会判给女方。 二、如果孩子虽然不满两周岁,但是女方有下列情况不宜抚养孩子的,则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