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没领结婚证不能协议离婚,但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领了结婚证之后才有婚姻关系,才是夫妻。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未领结婚证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即说明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没有确立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不涉及离婚问题,直接由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办理结婚证,因为只有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其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不能将离婚协议书作为该当事人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当事人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凭证。
没结婚证,法律就不承认双方的婚姻关系,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行商议分开即可。 1、协议写清楚夫妻基本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等等。 2、在协议里面,必须明确表明双方都是自愿分开的。 3、必须在协议里,明确表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或者
不登记结婚是不需要离婚的,双方分开后彩礼要予以退还。未领结婚证,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礼。结婚证领了不给彩礼不违法,彩礼是地方的习俗,不受法律管辖,彩礼是否赠与对方要看对方是否愿意。
结婚未领证离婚彩礼要想拿回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生效后,办理离婚登记的最早在32天左右完成发放离婚证。因为《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需要经过三十日,如果还想离婚的,经过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未领结婚证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不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需要补结婚证。补结婚证需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在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其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