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户口本上只会体现与户主的关系: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 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
户口本上只会体现与户主的关系: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 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
户口本上只会体现与户主的关系: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 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
1、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 2、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
1、不会有“收养”两个字,但是与户主关系一栏,会体现为“养子(女)”的关系: 2、养子女与养父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等同于婚生子女; 3、当事人不必过于介意户口本上的关系怎么体现。
户口本上的收养子如何上户,是否会写收养?不会有“收养”两个字,但是与户主关系一栏,会体现为“养子(女)”的关系:
1、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会在民政局的收养证明(书)上体现,并不会在户口本上体现。在当事人夫妻双方之一是户主的前提下,会体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有收养的字样。 2、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户口本关系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包括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户口本分为《常住人口登记簿》和《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簿》是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