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问题如下: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债权转让中转让条件包括: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必须是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和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以及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
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下列效果:受让人取得债权以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而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以及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利。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有效,即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债权人连同从债权一并转让;以及债权人依法办理了债权的转让手续。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债权转让通知书,由律师送达,只要债务人收到,并确认就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后果包括: 1、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
转让债权的条件是: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权是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并且债权转让及时通知了债务人。
下列债权转让时风险会比较大: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因可撤销行为而发生的债权;权利大小尚不确定的债权;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债权;以及其他权利有瑕疵的债权。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指转让合同成立后,合同权利从何时开始由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
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有: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
债权可以转让,只要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其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