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二)债务相互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三)
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重组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并享有债权。如果是个人股权转让,那么股东将股份转让后就同公司没有关系,债权债务则由新股东承担。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了。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关键。未通知的,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不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公司承担的,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
不能转让的债权分别有以下几种: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同时,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二)债务相互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随之转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债权担保。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债权转让的同时从权利也会转让,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1、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2、企业合并。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