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员工的底薪工资不应该包含全勤奖,不论是财务在做工资表还是发放给你的工资条里面,全勤奖都应该与基本工资单列。全勤奖属于奖金,在工资单里应该是单独的一个项目,不能算在基本工资里一起扣的。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工伤赔偿,根据他的伤残等级的状况来进行发放,这些赔偿标准肯定是依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来进行的,不能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月工资按照停工留薪期间前正常上班的月工资计算,正常上班月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工伤者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35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
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工资来确定的,往往收入越高得到的工伤赔偿金额就会越多,那么社保局为了确定劳动者收入,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其提供收入证明。而劳动者的收入证明都是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劳动者只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单证明即可。而
工伤赔偿是工资的工伤赔偿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
计件工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计件工受聘于工作单位,视为本单位受雇员工或者职工,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计件工的工伤保险项目的费用。工伤赔偿分为一到十级,是按照相关的等级进行划分赔偿。按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但只拖欠几天工资而要求赔偿一般在实务中很难得到支持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有下列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