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股东在特殊的情况下,应当承担债务。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不会让股东承担债务的,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然后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这种情况
是另一方个人债务就不需要承担,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仍需要承担。一方个人的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离婚后,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据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离婚不影响当事人
“干股”不是法律用语,是一种俗称,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股东
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不包括以贷还贷。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以贷还贷,但以贷还贷的保证通常会加重保证人的负担,并且存在一定的诈骗风险,因此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关键是看保证人是否知道并同意新贷款的实际用途。如果新贷款合同有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是用于偿还旧贷款的,或者有相应的事实能够证明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新贷款实际用途的,保证人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新贷款合同和旧贷款合同均是同一保证人,根据新旧
债务人死亡配偶应承担责任。 1、因为借款人死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 2、或者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 3、如果在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1、公司法人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经营时,可能会因贷款、拖欠货款等原
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要看具体情况: 1、双方约定由受让人承担的,由受让人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等责任; 2、双方未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不知情的,由原股东承担足额出资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
首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再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
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保证人,并且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但是下列情形的除外。
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
担保人一般是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具体的承担责任的范围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在担保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