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法国家金融管理条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认定标准: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
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罪名规定了三档法定刑期,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其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般是指,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方法来吸收公众资金,私自打着吸收公众存款的合法名义,行为人向社会中的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且许诺会履行的义务和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对于公众的钱,一般是经过批准设立的银行,才能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若有人在不具有存储资格的情况下,吸收公众的存款,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非吸案中,司法机关一般会通过追缴违法所得的方式使受害人得到赔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若没有提起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称为非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的人,如仅限于单位内部的人等,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