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 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 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
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条件如下: 1、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2、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3、被告人死亡、下落不明的; 4、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5、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
法院自诉案件是可以进行撤案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由本人进行撤销,在对于案件撤销了之后就不能再进行起诉,但对于被告不同意撤销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反诉,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被害人告诉;属于该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以下法院有权对离婚诉讼案件予以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可以依法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 一、若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开庭审判; 二、若缺乏罪证的,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否则应当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提起自诉案件的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诉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
我国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案件种类包括除下列案件种类之外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