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污染环境的行为指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的行为;具体的污染种类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污染环境罪属于危害公共卫生罪类型犯罪。构成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2、客观上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
量刑标准为: (1)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会被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
污染环境罪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1、客体为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案标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所谓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但是由于存在不可归责的理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于免责条件实际上界定了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民
污染环境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
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免责,但需要满足不可抗力免责的相关条件。即环境污染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并且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另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证明污染是由第三人引起的而免责。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