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果破坏正在制造、修理、库存的上述设备、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能构
关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实施了以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以下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
注意区分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包括以下五点: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国家设立在边境上的界碑、界桩,仍然故意加以破坏的,就构成了破坏界碑、界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破坏界碑、界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