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婚姻宣告无效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因患病不能抚养子女,而孩子的父亲又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的,法院也可以让父亲抚养孩子。孩子已满两周岁的,由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如果子女满了八周岁,则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就应将
在我国有关离婚的案件开庭时当事人要亲自出庭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本人不能表达意思,且获得人民法院不出庭许可的除外。
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
法院判决赔偿后被告人无经济能力赔偿的,应当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受害人应当在判决之后的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待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能执行。
如确实无力偿还的,人民法院会中止履行,等情形合适了再重新执行,但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
解除涉外婚姻后再婚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在国外离婚后应当将离婚证书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离婚证书的效力;拒绝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前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不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离婚证的效力,但必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
如果遇到被包办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包办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视其情节可以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可按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涉外离婚诉讼被告下落不明可以申请宣告失踪。被告下落不明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刑法第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时,主审法官会先问原告,而后问被告,进行法庭调查。开庭时,法官一般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对当事人发问,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涉外婚姻的离婚外国人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2、其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并且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记载了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