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原则的一种。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本原则可以克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缺点,便于根据罪行确定适当的原则,但其仅适用
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等,而对从重处罚的情节没有作出规定,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有较严重后果等。
我国的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处罚原则通常是: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要负刑事责任,其他成员也要负刑事责任;2、要对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3、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4、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免除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共同犯罪中,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
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如下: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者其他主刑;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
毒品犯罪的处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处罚原则;以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予以追责的原则等。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的类型
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所应遵循的准则。1.一人所犯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数罪中其他各罪所判处的刑罚,由于被死刑或无期徒刑所吸收,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2.对一人所犯数罪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为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毒品犯罪处罚原则: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视情节定其量刑轻重,如武装走私,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该犯罪活动,暴力抗检、抗捕,克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