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是: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证人证言;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劳动仲裁首先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另外还需要提供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如果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比如考勤记录、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
劳动仲裁提交的证据如下: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用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仲裁员一人主持调解或者由仲裁庭主持调解; 3、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未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 1、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请求不适当;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4、超过仲裁时效; 5、授权不明; 6、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7、超过举证时限; 8、不提供原始证据; 9、证人不出庭作证; 1
不用仲裁前置的几种劳动争议如下: (1)劳动者持有企业工资欠条; (2)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有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企业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3)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