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规定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客体,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构成债权人代位权的要件是: 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被拖延履行,代位权只有债权人对债务人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才能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2、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延迟; 3、必须保全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债权人代位权构成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 4.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但是上述权利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一般说来,代位权的行使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务人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构成债权人代位权的要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相对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权力,让债权人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