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离婚诉讼案件中,立案材料有: 1.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3.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4.夫妻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5.夫妻各方和共同的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离婚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1、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等; 3、财产清单、债务凭证或其他财产状况证明材料等。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
离婚案件没有立案材料。只有受理材料。具体的受理材料为: 1、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3、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 4、其他材料。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当事人与第三者发的亲密短信;出警记录;验伤证明;伤情鉴定证明等。
离婚案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起诉状; 2、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3、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材料; 4、离婚案立案需要的其他材料。
需要下列材料:1.起诉状。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4.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
(1)民事起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当事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证明及身份信息。 (3)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同时应当准备并保管好原件,以备开庭审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债务状况和子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