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0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犯传播性病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警察通过以下要件查证传播性病: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
我国刑法第360条规定了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
处罚: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相关说明: 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其实可以从法律中对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另外还需要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最终确定是构成了此罪的。
我国刑法第360条规定了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根据规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真正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的处罚消除掉。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该对其处罚进行减轻。我国对犯罪中止行为是肯定和鼓励的,从以上规定就体现出来。 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