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判刑处罚,行政机关也不会对违法行为人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是当事人依法承担其行政责任,而判刑是当事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中也不包括刑罚的种类。
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是: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3、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4、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
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立案。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违法行为的材料后,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来作出立案决定。
行政处罚没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档案,被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不存在案底问题,仅留有行政处罚记录。 对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由当地执法机构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重大、特殊
行政处罚立案后一般情形下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立案后的九十日内对案件处理完毕。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也可以依法当场作出。
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没有对行政立案到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一般会在三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法院在进行案件审查之后,会得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拒绝立案的情况下会通知当事人,成功立案的,要经过法院受理、法院裁定、发送执行通知几个流程,最后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1.立案。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 2.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