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区别在于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威信,骗取的包括财务、工作、荣誉等。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损害了国家危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
辨别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标准为: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而诈骗罪并没有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如下: 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 2、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 第一,抢劫罪的威胁是对被害人当面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胁者当面对被害人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邮、捎话等方式发出的。 第二,抢劫罪一般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更广,包括破坏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主要有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上的界限: 1、敲诈勒索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为保护的法益和侵犯的对象都不同。绑架罪保护的法益为人身安全;敲诈勒索罪保护的法益为财产利益。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受贿罪中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主要在于索贿型的受贿与敲诈勒索罪:二者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索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且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敲诈勒索罪则没有主体上的要求。
界限有以下几点: 第一,抢劫罪的威胁是对被害人当面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胁者当面对被害人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邮、捎话等方式发出的。 第二,抢劫罪一般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更广,包括破坏被害人名誉等。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界限主要是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 1、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他人的人身权利;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只有公私财物所有权。 2、敲诈勒索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
招摇撞骗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而诈骗侵犯的则是公民财产。通常招摇撞骗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公职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对于群众进行的蒙骗行为。招摇撞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诈骗罪是通过骗术或者是一些手段来对公民进行的欺瞒和诈骗,
索贿与敲诈勒索有相似之处,但索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敲诈勒索罪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索贿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敲诈勒索罪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 行为人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对方有求于他的事项与其职务没有关系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此罪的既遂。如果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对方没有产生恐惧心理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界限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此罪的既遂。如果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对方没有产生恐惧心理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