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
如果是因为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被辞退的,没有赔偿;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被辞退的,则一般是有补偿的。
试用期没过,用人单位可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被辞退后没有赔偿或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间,若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并且辞退员工的,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有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不适宜工作岗位,只有在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将你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公司方负担举证责任: (1)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 (2)公司方根据录用条件
试用期7天被辞退,如果是因为以下原因被辞退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若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是属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半个月的工作作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
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赔偿金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无故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
劳动者试用期被辞退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