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说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加强以调解为基础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竞价原则。
货运合同纠纷很多发生在货物运输完毕以后,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慎重对待,合理地平衡双方的利益分配。 在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前,如果承运人取得了行政许可,本着促成交易的原则,应当认可货运合同的效力。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 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
夫妻财产处理要遵循的原则: 1、协议优先原则。 2、均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分割的原则。 5、经济帮助原则。 6、补偿原则。 7、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8、恶意侵害对方财产分配权的人少分或不分原则。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补偿。另外,对于返还标的物可能导致显失公平的,也不应当返还,应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原则是: 1、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不能事先确定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对保险事故风险程度的估计主要取决于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的陈述和担保。如果投保人的陈述不真实,不仅会使保险人无法正确估计保险风险,而且不利于保护被保险财产的安全
无效合同的认定原则如下:不非法即合法有效原则;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所遵循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