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通常有两个: 一是申请复核; 二是诉讼中推翻。
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通过交警认定当事人有责任的,应当进行赔偿。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没有保险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 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警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
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