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 但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完全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 但是,考虑到盲人或者又聋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但虽然是聋哑盲人犯罪,只要是年龄达到了规定,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都是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盲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
盲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
盲人、聋哑人违法犯罪,根据其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生理缺陷是影响我国刑事责任的因素之一,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如果由于又聋又哑的生理缺陷导致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进而导致犯罪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有缺陷,但其并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因此,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对于盲人、聋哑人犯罪,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盲人、聋哑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盲人、聋哑人犯
教唆盲哑人犯罪,对于教唆者的处罚,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教唆盲哑人犯罪,同样是犯罪行为,与盲哑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者起主要作用,将会加重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聋哑人犯罪可以在法定刑基础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聋哑人犯罪,应当和健全人一样依照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正视,但从人道主义的精神出发,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并不等于
盲人、聋哑人犯罪原则上是会减轻刑事处罚的。也有可能从轻或者是免除处罚。但若是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是不应当从宽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