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对火电厂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住宅出租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交纳,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住宅出租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
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包括成交价格3%-5%的契税;转让价与购置价差价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3%的教育费附加;合同价0.05%的印花税;取得收入减除扣除项目后的土地增值税。
违反土地使用税的处罚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城镇建设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商品住宅用地的自动续期,其内涵应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受让人不需要另行提出续期申请,就可以继续享有住宅用地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要交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缴纳营业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 在我国,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3%进行缴纳。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的,契税按
租房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土地使用权换房子交的税是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