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则是破坏金融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为,两种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决不能混为一谈。
一个有效的借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第二、借款的数额(大小写),用途,以及给付方式,如果大额借款建议采用转账的方式;第三、是否给付利息,如果给付利息,要写利息的计算方式;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第五、债
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区别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借条只要有放款人姓名,金额,借款人签名、按指印或者盖章即合法成立。但在实践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条中一般还约定了,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息等内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
法律对民间借贷有以下规定: 1、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
放高利贷不算非法集资。 1、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 2、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以下这些不同: 1、概念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客观方面表现不
1、吸收存款的出借人是否特定化不同:合法的民间借贷,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借款人要向特定的人或人群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借款人是向社会公众借款,人数众多,并且属于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体。对于社会上不特定
非吸和非法集资有三个区别,分别是: (1)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非法集资侵犯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 (2)范围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独立罪名,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3)判刑不同。非法吸收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