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从广义上列举了抽逃出资的四种表现形式,即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同时根据本条,股东或公司实施上述行为时,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受让股权后如果行为符合抽逃出资罪的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构成是: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或公司;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行为人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抽逃出资,会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抽逃资金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可以起诉抽逃资金的股东,主张要求其返还抽逃的资金,在公司怠于行使追偿权时,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股东抽
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
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后,出资属于公司的独立财产,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4.公司
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关联交易; (
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可以通过调取股东转出出资款的银行记录或者财务账单比对进行证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