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
(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
二者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出让主体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3、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或者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承包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承包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的,1.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不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