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规定期限届满仍不履行行政决定,则会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 2、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并且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而且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
要看具体的房屋价值及债务数额,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自然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其合法财产,并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且遗嘱可以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预先处分其死后的个人财产,并安排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
会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行政决定义务,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经催告后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但是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的,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条件就会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