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我国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当事人约定的欠款利息在法律规定中最高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该范畴,如果超过的,超过的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具体的利息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本金、利率和借款时长定,只要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不到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不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4倍。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息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这个限度的属于高利贷,我国法律不予保护。《民法典》规定,凡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的利息,法律都不会进行保护。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国家规定高利贷最高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