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一、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 二
离婚后房子归子女,夫妻双方都不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子女的,房子为子女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
不可以继承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继承的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屋管理部门下发的房屋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两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请解决产权证,无权益区分比例的,权益两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通常以《购房合同》上
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原承租人亡故的,可以由经常居住人户籍所在人继续承租。承租后的房屋的购买权自然属于变更后的承租人。
现在都是公民了,没有了地主,所以您与别的村民是同等的,过去的事分也就分了,那是当时的法律就是那么定的,现在您占有使用的就归您使用,但是地所有权是村里的,没证可以向村里边申请。
居住权确权没有诉讼时效,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规定如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