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公安局法制科批复提请批捕一般在七日左右,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被批捕后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拘留最多37天,后面还有逮捕程序,到检察院至少要等2个月以上。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 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刑事拘留后一般应当在三日以内提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提请批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提请批捕。
被提请批捕的意思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一种法律行为。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要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等这些,一并移交到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申请批捕被决定不批捕后可以通过向原检察院提交复议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一般在刑事拘留的三天内,公安机关会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如果行为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还可以延长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