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
批捕是长期有效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称为批捕在逃。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永远在追诉期内,直至其死亡为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
批捕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过一般情况是七天,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
批捕与判刑相隔多长时间: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
(一)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特殊情况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从批捕到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则需要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院批准。
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直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这是长期有效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称为批捕在逃。如果案件的证据没有发生变化,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永远在追诉期内,直至其死亡为止。
刑事拘留的三天内,公安机关会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如果行为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还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要求是拿到申请书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