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立遗嘱时在如下情形下需要有见证人: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等。见证人还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是继承人以及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应的情形: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立遗嘱的见证人的要求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
公证遗嘱中以下失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老年人在具有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的,立录音遗嘱有效。继承开始后,有录音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随时都可以立遗嘱。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遗嘱无效的情形有:立遗嘱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立遗嘱的人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的行为;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中见证人不适格的无效。 第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第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四、受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 第
作为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六)遗嘱应当
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邀请见证遗嘱的自然人,或者说是遗嘱人立遗嘱的证明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为这三种形式的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的准确性、可靠性要低,由见证人见证可以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有
许多形式的遗嘱都需要见证人。例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和口头遗嘱。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