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只要受过刑事处罚的都算犯罪。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对未成年的从犯,可以减轻判刑。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量刑中可能会对未成年人减轻处罚。
刑事犯罪中,行为人是累犯的,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现行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非刑罚手段。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
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他们各自的职责不同,拥有不同的权力和职责,在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
只要受过刑事处罚的都算犯罪。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刑事责任是: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若可以会见家属了,也不代表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有可能只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阻止会见的必要。《看守所条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