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
债务人失踪,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债权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者死亡,然后向其财产代管人或者继承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失踪之后债权人追债的办法: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偿还
1、采用多方式综合送达。可以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2、债务人本人不接受传票,可以将传票送达给与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也可以将传票留在债务人的住所,通过留置等方式送达;3、人民法院
传票由人民法院送达给被告,一般情况下会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进行传票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1、首先确定所负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即使丈夫失踪,债权人仍可以向夫妻一方主张权利;2、若是丈夫一方所负担的且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自己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丈夫已经被宣告为失踪人,
在债务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后,债权人可以作为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院经程序依法宣告失踪后,其财产会由财产代管人代管,此时债权人可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经常会遇到,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地址及电话,被告为了躲避诉讼故意不接电话或故意不来领取传票的情况。人民法院遇到这样情况往往会告知原告,让原告想办法再重新提供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者电话,否则,法院就驳回原告起诉。司法实践这样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到
债务人失踪但没有还钱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1、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 2、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担保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请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来担责。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