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人如下: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的手续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而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但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
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因为离婚手续办理期间代表双方还没有完成离婚,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首先区分丈夫的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遗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
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