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
被继承人债务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优先债权。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 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优先债权清偿完毕才开始清偿普通债权。 三、交付遗赠。 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都清偿完毕之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债务继承的规定: 1、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进行偿还,超出该范围的,可以不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以其所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有两种: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
遗产继承人要清偿债务。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
遗产继承人要清偿债务。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